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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威远县省级示范高中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公开考核招聘。
1.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社会在职、非在职研究生,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2.2024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
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印证资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具有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岗位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或部属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往届研究生,须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须达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6.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或明确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尚在影响期内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主要待遇
(一)编制管理:经考核合格后聘用的教师按相关程序纳入编制管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此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威远县促进人才发展措施十六条》执行。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8日上午09:00。
(3)现场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楼。
3.报名所需资料:《威远县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以上证书审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套。(未取得相应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学院或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923127288@qq.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学科+姓名”。
4.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看邮件等因素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正式考核前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在现场考核当天将报名表及以上相关印证资料带至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