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40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招聘单位、名额、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岗位及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8.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招聘条件中对年龄的要求,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2月7日)。如对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要求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考核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上午9:00-2025年2月13日24:00。
2.报名网址。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s://www.njpta.org.cn/)
3.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核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24:00。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名额形成竞争即可开展面试。考核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组织,各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1)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人员。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②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拟于2月中下旬开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
③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以下资料:《报名表》2份(请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其中,参加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并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复核备案。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考核招聘资格。
④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人。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如因面试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到指定的地点候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面试排名公布。面试成绩排名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
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综合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需要选岗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之日起,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书;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考生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在整个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请具体咨询相关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832-2042419;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2-2228366。
监督电话:
中共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32-2067193。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5日
原文标题: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内江市市本级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njpta.org.cn/newsDetail/14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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