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
招聘隆昌市古湖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禁毒专职工作人员1人,对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居住在隆昌市,年龄在20-45周岁的男性;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能够熟悉掌握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处理能力;
(五)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六)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证书、受到隆昌市委市政府以上单位表彰、退伍军人、熟悉掌握办公软件的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有精神病、吸毒史;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法、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违法上访、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8、其他不适宜担任禁毒专职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隆昌古湖街道办事处禁毒办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面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6楼会议室。古湖街道办事处将根据用人条件,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古湖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时限两年。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工作福利和待遇
(一)基本工资:按内江市人民政府当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而增长。
(二)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公益性岗位执行。
(三)其他待遇:绩效工资(500元/月)按实际考核支付。
八、其他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隆昌市古湖街道办事处禁毒办沟通联系。